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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2021-06-25     (点击: )

 

校属各单位:

为确保本次期末考试安全平稳顺利,经学校研究,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173-10日举行,相关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试时间

202173-10

上午2:1 8:00-10:00;第210:20-12:20

下午2:314:00-16:00;第416:20-18:20

考试地点:象湖校区、龙子湖校区

二、相关考务安排

(一)前期试卷命题、审核、打印及密封试卷的交接

本次期末考试试卷命题教师需填写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》和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试卷审核表》,两表需要装入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课程考核档案袋》。教务处负责协调试卷打印及接收工作,各开课单位接收试卷时,需要填写《期末考试试卷交接单》。

(二)考务信息查询

1.监考教师监考信息查询

630日上午9:00开始,各单位教师用新工号(8位数字)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监考信息(不含试卷领送地点),并上校园网通知栏查看试卷领送地点信息。具体监考信息见附件1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》(含试卷领送地点)(具体信息包括:考试课程、考试班级、考场人数、考试地点、考试时间、考试校区、主监考教师、副监考教师、开课学院、试卷领送地点)。

2.学生考试信息查询

630日上午9:00开始,在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信息,或上校园网通知栏查询课程考试信息。具体课程考试信息见附件1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》。

(三)考前开课单位任课教师试卷查验

考试期间,每场考试开考前至少提前2天,各开课单位任课教师需要普查试卷,检查试卷是否有错装、漏装或印刷错误。若有此类情况,及时报考务科处理;若无此类情况,须再行密封并签字加盖公章,同时在试卷检查表上签字确认(见附件2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考前试卷检查确认表》)。

(四)考试期间监考须知

1.监考教师职责

考试期间,每个考场2位监考教师任务分工:主监考教师(监考教师1)须提前20分钟到开课单位试卷收发室(见附件3《期末考试各学院试卷领送地点一览表》)(或见附件1)领送试卷,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(见附件4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试卷领取确认表》);副监考教师(监考教师2)须提前15分钟到教学楼考场随机调整安排考生座位,维护考场秩序。

2.两场监考连排教师的试卷领取

为避免领取试卷时间紧张,同一半天连排2场考试的监考教师,可以提前领取第2场考试试卷并妥善保管。

3.监考教师务必按时到位

若主监考教师(监考教师1)未能按时到位则需要开课单位及时联系,或联系副监考教师(监考教师2)及时领取试卷(机考须到开课部门试卷收发室领取考试指令),见附件5《期末监考教师联络表》,并第一时间反馈给教务处。缺勤者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。

4.教务处联系人

象湖校区联系人 张永政15824888805,龙子湖校区联系人 王晓勇19838010657

(五)学习通考试系统在线考试试点的说明

本次期末考试拟开展学习通考试系统在线考试试点工作,由于首次使用和网络畅通问题,两校区相关学院(部)和相关课程可以申请试点,试点成功后再进一步推广。请有条件的学院(部)积极申请在线考试试点,并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,学习通考试系统在线考试流程另行发布。

三、相关部门及职责

(一)校长办公室

负责考试期间监考教师班车安排,具体运行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二)教务处

负责期末学校巡考安排,处理考试期间相关事宜。

(三)学生处

负责安排并通知各学院班级学生清理考场教室卫生,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。

(四)后勤处

负责教室水电检查,确保考试期间供水、供电正常。

(五)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
负责象湖校区考试期间考场监控。

(六)网络信息管理中心

负责龙子湖校区考试期间考场监控。

(七)各教学院(部)

1.考试期间,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期末考务办公室负责考务事宜,并根据校园网发布的《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》,通知本部门的监考教师,提前精确查知监考时所领送试卷的开课部门试卷收发室及考试考场,并按时领送考试试卷和到场监考(机考须到开课部门试卷收发室领取考试指令)。

2.各教学单位中层正职参加本部门考试课程和考试班级的考场巡视,并填写附件6《教学院(部)考试巡视记录表》交回两校区考务办公室(象湖校区-弘文楼1215D,龙子湖校区-启智楼C101)。

3.有开课学院(部)组织的考试时,务必安排专人提前30分钟到试卷收发室值守,并发放、收取试卷。若是教务处统一安排提供的试卷收发室(龙子湖校区-启智楼C101,象湖校区-弘文楼1215D),则需要开课单位安排工作人员于考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场值守,并负责收发和保管本部门的试卷。

4.通知所在学院学生及时查询考试信息,做好考前诚信教育,严肃考风考纪,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。告知学生不能提前到教室占座,监考教师会随机调整座位。

5.通知所在学院老师和学生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做好防控措施。

四、考试相关注意事项

(一)所有闭卷考试课程,采用单人单桌的形式。

(二)考生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
(三)期末考试期间,学校将对考风考纪等考试情况进行巡查。

(四)202173日~14日教务处将开通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成绩录入子系统,任课教师务必于该时间段录入并提交课程成绩。

(五)期末考试成绩单等考试材料打印及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等另行通知。

附件:

1.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

2.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考前试卷检查确认表

3.期末考试各学院试卷领送地点一览表

4.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试卷领取确认表

5.期末监考教师联络表

6.教学院(部)考试巡视记录表

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624

 

附件【附件6:教学院(部)考试巡视记录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4:2020—2021学年第2学期试卷领取确认表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2020—2021学年第2学期考前试卷检查确认表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: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5:期末监考教师联络表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期末考试各学院试卷领送地点一览表.xlsx已下载
上一条:关于开展“设立诚信考场,争做诚信学子”(试点)活动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落实2021-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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