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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反馈我校课程大纲审核意见及整改要求的通知
2021-05-12     (点击: )

 

各学院(部):

近日,教务处邀请8位校外专家依据各专业《2019-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》,采用随机抽取的原则,对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已开课课程大纲进行审核。现将专家审核意见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课程大纲存在的突出问题

(一)部分课程大纲未按学校指定模板进行编写,个别课程仍采用两校区合并之前的旧模板。

(二)课程大纲的制定人、审核人信息填写不全。

(三)课程大纲中的课程信息与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,具体表现为:

1.课程名称不一致。

2.学分不一致。

3.学时(包括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)不一致。

4.考核方式不一致。

5.课程代码不一致,个别课程采用了旧系统的课程代码。

6.部分课程填写的先修课程,人才培养方案中无此课程或开设学期在此课程之后。

(四)个别课程在填写“课程目标”时,照搬复印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,将“课程目标”与“毕业要求”混淆。

(五)在“课程目标支撑的毕业要求”矩阵表中,一个课程目标支撑多个甚至全部毕业要求。

(六)个别课程教学方式单一化,全部章节采用同一种教学方式。

(七)课程的实践学时体现不明晰,一些课程列的实践学时在课程大纲中未能体现。

(八)部分课程大纲中出现了模板中的一些注释内容。

(九)个别已开课程尚未编写和提交课程大纲。

二、整改要求

针对以上专家反馈意见,拟对下一步各本科专业课程大纲的制(修)定工作做如下要求:

(一)提高对课程大纲编写的重视程度

人才培养需遵循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→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→教案、教学进度表以及试卷等资料”的逻辑链条,上述链条中的每个环节均为评估专家必然要检查的重要资料。因此,请各院(部)务必提高思想认识,制定人、审核人务必层层把关,提高课程大纲编写质量,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为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基础。

(二)保证课程大纲的完整性

本次专家抽查发现2个专业出现已开课程没有提供教学大纲的现象。请各学院(部)务必保证已开课程全部配套课程教学大纲,直至2023年合格评估时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应有课程全部配套课程大纲。

(三)提高课程大纲规范性

1.统一模板。本次整改要求所有课程大纲统一采用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指导性意见》(豫财院〔2020159号)(附件1)中的模板。

2.制定人、审核人信息需完备。

3.按照国家课程思政相关精神要求,每门课程教学大纲均要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(如融入学校的诚信文化、红色文化元素):(1)需在“课程目标”中加入本门课程的思政育人目标;(2)课程思政育人目标需支撑相应的毕业要求。

4.课程大纲要与人才培养方案务必保持一致,包括课程名称、考核方式、课程学时总数、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数、课程代码、先修课程信息等内容;考试大纲要注意加大过程性评价的比重,细化平时成绩的给定标准。

5.一门课程撰写一套课程大纲。(1)若课程以理论为主(由制定人依据课程特点判断,原则上是理论课时占比50%以上)撰写理论课程教学大纲。因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的有实践学时数,大纲中须清晰体现出实践课时的具体内容、要求、授课方式、过程等;若实践课时的授课形式为课内实验,须参照实验大纲中的表格信息,清晰体现出实验课时、实验方式、实验性质、实验项目名称及数量、实验属性、内容要求等;(2)若课程以实验为主(由制定人依据课程特点判断,原则上是实验课时占比50%及以上)撰写实验教学大纲,清晰体现出实验方式、实验性质、实验项目名称及数量、实验属性、内容要求等。(3)实习类课程撰写实习教学大纲。

6.采用新模板的过程中,需注意:(1)课程教学大纲与新模板严格保持一致,包括字体、字号、排版格式、教材及主要参考书著录方式等。(2)课程目标支撑的毕业要求表述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,一般而言一个课程目标对应一个毕业要求,一个毕业要求可以由多个课程目标支撑。(3)在课程目标、教学要求、教学内容的表述建议套用新模板中的注释语言进行凝练总结。(4)不同章节的教学方式应适当多样化,避免简单重复。(5)具体课程大纲中应删除给定课程大纲模板中的注释内容。

7.所有课程(含考查课)均需撰写和提交考试大纲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(一)各院(部)本科专业于611日(星期五)上午10:00前完成与《2019-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》对应的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。各院(部)在自查基础上,向教务处提交《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汇总表》(附件2)。纸质版提交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1室,电子版传至jyk699@126.com邮箱。

(二)各院(部)将课程大纲按照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先后顺序整理后,留存学院(部)备查。学校将适时深入各院(部)抽查课程大纲。

附件:

1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指导性意见》

2.《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汇总表》

教务处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511

附件【附件1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指导性意见》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.《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汇总表》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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