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纪律,提升教学管理水平,经研究,决定将查课工作纳入日常教学检查范围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查课时间与形式
查课时间:每月不定期查课一次。
查课形式:监控检查或实地检查
二、查课内容
教师的按时上下课情况;教师的教学仪态情况;教师对课堂教学纪律的把控情况;学生的到课率情况。
三、人员组成
查课工作由主管校领导带队,由质量管理中心、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同志组成检查组。
四、情况通报
查课后,对教师上课情况归纳梳理后,通过适当途径向相关学院和任课教师进行通报。
对于查课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,符合教学事故认定标准的,按照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豫财院字〔2018〕141号) 》中的规定予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