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,深入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,集中展现我院大学生诚实守信、自立自强、感恩奉献的优良品质,提升资助育人成效,培育和建设具有财金特色的诚信文化,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“诚信教育宣传月”活动有关安排,旅游管理学院决定开展“诚信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二、评选对象
全院在校学生
三、活动时间
2024年5月22日至6月14日
四、评选条件
1.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助学金、临时困难补助、 学校奖学金等资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2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道德品质优良,思想积极进步。
3.诚实守信、自立自强,无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。
4.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现象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。
5.对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和资助活动较为了解。
6.“诚信自强之星”须能乐观应对艰难境遇或挫折,具有突出的事迹。
五、评选安排
评选活动分个人申请、学院评选、学院公示三个阶段。
(一)个人申请
符合条件的学生于6月3日12点前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,并将电子版评选登记表、相关支撑材料(照片)和本人近期生活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给各班负责人。
(二)学院评比
各班级负责人请于6月4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电子版申报材料(包括《“诚信自强之星”评选登记表》《“诚信自强之星”名单汇总表》、相关支撑材料及本人近期生活照)发送至邮箱2914767624@qq.com,纸质材料交到象湖校区旅游管理学院行政办公楼113室。
本学院成立专业评议小组,对各班推选学生进行投票表决,选出3名“诚信自强之星”代表。
(三)学院公示
学院于6月7日公示评选结果,并择优推荐进入学校综合评定阶段。
六、要求
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初选,推荐材料要内容真实,确保评选活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一经发现造假,将取消评选资格。
附件:
1.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“诚信自强之星”评选登记表
2.《旅游管理学院“诚信自强之星”推荐名单汇总表》
旅游管理学院
2024年5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