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受助学生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,切实提升资助育人实效,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学生资助“诚信教育宣传月”活动有关安排,旅游管理学院现决定开展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院级遴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旅游管理学院
二、遴选对象
我院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学校奖学金、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、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的学生。
三、遴选条件
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道德品质优良,积极要求进步。
(二)诚实守信、自立自强、拼搏进取,无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。
(三)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和社会实践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。
(四)对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和相关活动有一定了解。
(五)语言表达能力强,具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能力,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。
四、任务要求
(一)开展资助政策送下乡活动。利用寒暑假,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,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。
(二)开展资助政策回母校活动。利用寒暑假,回到高中母校,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的在校生活,在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、健康成长。
(三)开展资助政策进课堂活动。面向在校学生开展资助政策主题宣讲活动,介绍国家、省、学校不同类别的学生资助政策内容。
(四)开展日常资助政策宣传。依托学校学生资助“诚信教育宣传月”等活动,向在校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,或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、诗歌、歌曲、微电影、微视频等作品,依托微信、微博、网页等媒介,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。
学生可以选择上述的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宣传,也可以利用新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活动。宣讲时间、形式由学生自行安排,不做硬性要求,2023年完成2次以上校内外宣讲活动。完成宣讲活动后,须提交活动总结。材料包括:总结报告1份(不少于2000字)、活动照片(至少3张且内容不能雷同)和视频(5分钟以上)。利用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活动的,提交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的阅读量和转载量等证明文件。
五、活动安排
(一)学院推荐。5月30日—6月10日为初评阶段,在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的基础上,学院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初评,择优于6月12日前向学校推荐遴选对象。各班级将推荐的遴选对象电子版材料(包括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》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大使申请表》及电子档、其他相关支撑材料)压缩包发送至邮箱1353644321@qq.com,纸质材料交到象湖校区旅游管理学院行政办公楼112室。
(二)学校遴选。6月13日—21日,学校将进行综合评选,遴选出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,并统一颁发聘书。
(三)表彰宣传。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回母校(高中)、回家乡开展政策宣讲活动,学校据实给予宣讲活动路费等补贴;根据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实际宣讲情况,学校对年度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。
附件:
1.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请表
2.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汇总表
旅游管理学院
2023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