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管理,提高教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。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院教材管理包括教材组织机构、教材选用、教材评价与研究等内容。教材管理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照上级相关教材管理规定,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,恰当反映科学技术新成果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三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,负责全院教材的建设与管理,教学办负责处理教材方面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第四条 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为:
(一)对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;
(二)审定全院教材的建设规划、立项;
(三)审批教材选用、订购计划,监督教材供应;
(四)组织优秀教材评审,推荐优秀教材参与国家级、省级评比;
(五)指导教材研究与评价工作;
(六)研究决定学院教材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三章 教材选用管理原则
第五条 选用原则
(一)择优选用原则。教材选用应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,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、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等相适应;优先选用国家级、省部级获奖教材和规划(统编)教材,必须选用“马工程重点教材”;严格做好引进教材和海外原版教材内容的审查;严禁选用含有违反党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的教材,确保优秀教材进课堂。
(二)质量至上原则。教材的内容、体系结构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,紧密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际,与教学实际相符合,以质量为核心。
(三)当期订购原则。教材征订计划须根据教学计划执行,所选教材建议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,以确保教材的新颖,同时要考虑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。
(四)统一性原则。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,原则上应征订同一种版本的教材;一门课程原则上只征订一种教材;不同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征订相同的教材。
第六条 教材评价与研究
各教研室每年应组织任课教师、同行专家对本教研室各专业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全面评价,评价内容包括教材的思想水平、科学水平、学术水平、文图编印水平、适用性等,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书面报告交教务处汇总。学院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评价。对评价不合格的教材应停止使用,对评价优秀的教材应积极推广。学院把教材建设与管理纳入教育教学改革范畴,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研究与调研,不断提高学院的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。